各有關單位:
根據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人?!?006〕351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6〕53號)和《關于印發浙江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指導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6]76號)等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區2017年職稱初、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全日制畢業生和成人教育畢業生,在我區工作,并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經考核合格,可申請初定相應職稱(詳見附件1,不能初定的專業系列除外);中小學教師和不符合初定職稱規定學歷(位)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達到一定的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后,經考核合格,可申請認定相關初級職稱(不能認定的專業系列除外,詳見附件2)。專業工作年限應以勞動(聘用)合同(指專業技術工作崗位的合同)和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歷年參保證明為準。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職稱系列須具備相應有效的從業資格。
從2017年度起,全區事業單位均應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推薦工作。
一、學歷(位)和專業工作年限要求
(一)初定
1.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員級職稱。
2.大學??飘厴I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員級職稱。
3.大學??飘厴I后,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5.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人員,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者,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6.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者,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學歷或學位取得前后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學歷或學位取得后從事專業工作須滿1年),可初定中級職稱。
7.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
(二)認定
1.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5年,可認定助理級職稱。
2.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現任員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年,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可認定相應的員級職稱。
3.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現任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年,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可認定相應的助理級職稱。
4.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5年的人員,可認定員級職稱;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可認定助理級職稱。
5.二級教師(僅適用于中小學教師系列)
(1)具備碩士學位。
(2)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1年期滿。
(3)具備大學??飘厴I學歷,并在初中、小學(幼兒園)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及以上。
(4)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并在小學(幼兒園)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及以上。
(5)具備大學??飘厴I學歷,任教3年及以上,并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園丁、教壇新秀和學生最喜愛的教師等稱號。
6.三級教師(僅適用于中小學教師系列)
(1)具備大學??飘厴I學歷,并在初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
(2)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并在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
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僅適用于中小學教師系列)
1.二級教師
(1)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勝任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教育效果較好。
(2)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材教法的基礎理論知識,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勝任選修課開設要求,教學效果較好。
(3)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一般應具有講授校級及以上公開課、示范課、優質課的經歷。
2.三級教師
(1)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
(2)具有教育學、心理學和教材教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和比較好地完成開設選修課任務。
三、其他條件(僅適用于中小學教師系列)
1.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每5年為一個周期,周期內累計取得的培訓學分不得少于360學分。教師可自主安排學習進度,但每年取得的培訓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新教師試用期內須參加不少于180學分的新任教師培訓。對任教不滿1年,并具備碩士學位的教師不作要求。
2.具有普通話證書,且達到二乙以上,語文教師需達到二甲以上。
四、申報材料
(一)《初定職稱表》或《認定初級職稱表》一式一份。
(二)相關附件材料
1.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2.學歷、學位證明:
(1)2002年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含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班)人員應提供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均應為直接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的PDF電子文檔。
(2)2001年以前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含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班)人員應提供相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為直接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的PDF電子文檔。
(3)只取得國內碩士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的《中國學位認證報告》。
(4)獲得國外學歷、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獲得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6)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須提供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
3.工作以來的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歷年參保證明(能反映出所有參保單位和與參保單位相對應的參保月份數量信息,并符合初、認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
4.勞動(聘用)合同(應能反映符合初、認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
5.有從業資格要求的(如教師、律師、新聞等)須提供從業資格證書。
6.居民身份證、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等相關身份證件。
7.普通話證書(僅限中小學教師系列提供)。
8.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任教不滿1年,并具備碩士學位的教師不用提供)(僅限中小學教師系列提供)。
9.農村學校任教證明(僅限中小學教師系列提供)。
五、實施程序
1.公布崗位信息(適用于納入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在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下,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數內公布崗位擬聘數及崗位任職條件。
2.網上申報。通過單位賬號登陸杭州市職稱系統(以下簡稱“市職稱系統”)(網址:http://hzzcpd.train.gov.cn),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單位審核網上信息和相關附件材料后,網上報送信息。單位賬號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市職稱系統登陸頁面注冊取得(注意歸口部門選擇蕭山區、其他不要選)。如需個人申報賬號,可用注冊取得的單位賬號登陸市職稱系統后,在后臺管理-工作賬號管理菜單中添加工作賬號,并分配相應權限)。
3.單位考核(適用于納入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用人單位要對照有關要求和條件,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全面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經集體研究,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后,在單位內進行公示。
4.材料報送。通過市職稱系統打印《初定職稱表》或《認定初級職稱表》,在本單位公示無異議后加蓋單位公章,與相關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受理單位。
5.材料受理。區人力社保局職稱評審中心(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號4樓辦事大廳)受理材料,受理時間見附表3。咨詢電話82637221、83509395。
6.審批單位。中級職稱初定由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審批。初級職稱初定、認定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審批。
7.單位聘任(適用于納入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用人單位根據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應將通過審批的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到相應崗位,防止出現“有崗不聘”的現象,并及時兌現工資待遇。
六、有關要求
1.我區今年初、中級職稱初定認定工作計劃祥見附件3.
2.受理單位要認真核對上傳的附件材料是否與原件一致,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審批單位嚴格按規定的條件審批,申報材料和審批結果通過市職稱系統進行公示。
2.從2017年起,對國家和浙江省設有統一考試的職稱系列(即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翻譯、檔案和衛生技術),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均需通過參加有關考試取得職稱,不再進行職稱初定。
附件:1.初定部分中、初級職稱專業要求
2.可認定的初級職稱專業要求
3.初、中級職稱初定認定工作計劃
杭州市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